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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纪委监委“联合会审”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兴平廉政网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23日 来源: 访问量:

“因工作需要,请贵单位将刘某某等22名同志遵守廉政纪律的情况于1月30日前函复我部……”日前,兴平市纪委监委收到市委组织部发来的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函,立即启动了廉政审查工作,经过分级把关、从严审查、集中决策后,及时形成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并如实反馈至市委组织部。

近年来,为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带病评优”,兴平市纪委监委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办理党风廉政意见审查回复工作,并严格责任追究,坚决防止打听过问、说情干预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等行为发生。同时,突出审核程序“严”、查询内容“细”、研判结果“准”,严格规范签批流程,组织信访、案管、党风政风监督、案件审理等部门层层审核,运用廉政档案、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系统台账,对查询对象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党纪政务处分或诫勉等情况进行全面筛查,对选拔干部进行精准“画像”,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严肃性,抓牢抓实干部“廉政体检”。

此外,针对有信在查、线索未结的情形,在推动承办部门加快办理进度的同时,集体“会诊”综合研判,确保提出的审核意见精准无误。对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经查确有问题的,坚决提出暂缓或不宜使用等否定性意见。对不影响干部使用的,按照回复时限和要求,及时向组织部门或有关单位给予答复,并对回复工作资料整理归档,做到有据可查。2023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围绕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等,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596人次,提出不宜或暂缓意见2人次。

“除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外,我们还持续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将党员领导干部职务任免情况、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谈话函询、纪律处分等情况纳入廉政档案,一人一档,及时对廉政档案进行动态更新,为在党员干部考察、推荐、提拔任用等方面作参考,保证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高质量推进。”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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