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政治定力 恪守职责使命
为奋力谱写兴平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兴平市第二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2年4月28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代表第二十届市纪委常委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六次全会、八届咸阳市纪委二次全会和市委二十届二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21年纪检监察工作,安排部署2022年工作任务。
一、2021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在咸阳市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大局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发展完善作用,聚焦“国之大者”和群众切身利益,忠实履行职责使命,积极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稳中有进、坚定稳妥、扎实有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两个维护”坚决有力
强化理论武装,不断提升政治自觉。市纪委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全过程。全市纪检监察组织通过集体学习、研讨交流等方式,开展专题理论学习19次。以理论上的清醒保持政治上的坚定,主动向党委汇报工作32次。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严守职责定位,扎实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每月确定2-3个监督重点,建立项目台帐,采取“室组地”联动工作模式,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聚焦重点工作,加强疫情防控、营商环境、违规占地、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惠民惠农“一卡通”、粮食购销领域等方面监督,共督查12轮次37项工作,发现问题78个,已全面整改;处置问题线索6件,立案查处5件,党纪政务处分4人。
前移监督关口,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在换届、提拔、评优等环节,严把政治关、廉洁关、作风关,做好干部“廉政体检”,防止带“病”推荐、使用。严肃审慎回复党风廉政意见,2021年,市镇纪委两级共党风廉政审查2168人次。
(二)驰而不息纠治腐败和作风问题,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切实增强
聚焦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监督“四个不摘”,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等政策落实情况,成立9个督导调研组,就责任落实、机制运行、重点任务实施、资金使用管理等6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处置问题线索6件,立案查处2件,党纪政务处分2人。
紧盯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围绕疫情防控各阶段工作要求,紧扣交通出行、生活物资供应以及重点地区来兴、返兴人员核查摸排、管控措施落实等情况,督促各级组织压实责任。全市纪检监察组织上下联动,动态督查、检查77轮次,发现问题197个,立案查处2件,党纪政务处分2人,约谈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人员8人。市镇两级156名纪检监察干部冲锋一线,既当监督员,又当战斗员,推动了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推进民生领域专项整治。紧盯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开展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围绕生态环保、停车收费、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119件,党纪政务处分89人。查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线索114件,立案11件,督促各相关单位建立健全资金发放监管安全制度10项。深入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共发现问题线索23个,立案审查3件。
(三)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紧盯关键节点,集中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国庆等节日期间开展纠“四风”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公车私用、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反弹回潮。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收送礼金等问题线索10个,立案10件,党纪政务处分12人,收缴违纪资金14910元。
坚决惩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深入治理贯彻执行中省咸及市委决策部署行动少落实差、维护群众利益缺乏担当等问题。持续开展明察暗访,有效遏制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31个,立案28件,党纪政务处分31人。
扎实开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推进“窗口腐败”和公务接待中“吃公函”问题专项整治,重点对窗口单位公职人员勾结中介人员牟利、一函多吃、无公函接待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2个,已督促整改到位。开展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务接待等“三公”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自查自纠,履行主体责任,落实问题整改,累计排查问题23个,督促整改23个。
(四)始终坚持发现问题和推进整改并重,巡察利剑作用有力彰显
深化政治巡察。立足政治巡察本质,严格对标对表,牢牢把握“三个聚焦”监督重点,紧扣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权力运行和职能职责,突出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精准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定期向市委报告巡察工作情况,监督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中省咸各级决策有效落实。
扎实开展专项巡察。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开展营商环境、作风建设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3轮次。围绕停车收费、低保救助等9个民生领域,开展“巡纪联动”、“巡审联动”,发现问题127个,收集意见建议15条,移交线索12件。
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协助市委抓好中省咸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和市委巡察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通过听、查、谈、访方式,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党组织认真研究制定“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定期召开巡视巡察整改调度会,动态分析整改成效。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分类作出提示提醒督办,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五)持之以恒健全监督体系,综合治理效能稳步推进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坚持制度化明责、清单化履责、考评化督责的责任落实体系,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相关工作的通知》,每季度向市委提出“履行主体责任建议清单”,通过市委坚强有力、及时有效的安排部署,传导责任压力,凝聚工作合力。强化对全市各单位、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12名党组织负责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进行提醒约谈。
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提高监督全覆盖的有效性,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财政、审计、税务等单位的沟通协调,推进法律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综合运用。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作用,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试行疑难复杂案件会商制度,邀请审计、财政等行业专家参与会商,建立健全各级组织合力监督、分析研判、办案协作机制。
提升监督治理效能。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执纪执法全过程,把做好教育转化作为治理目标。2021年,全市第一种形态处理591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数的71.1%,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深化拓展。实行《乡镇案件交叉审理制度》《常态化案件集中评查制度》,提升案件查办、定性量纪的精准性。制定《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和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积极运用容错纠错机制,为反映失实的干部及时澄清正名,营造良好干事氛围。
(六)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正风肃纪反腐同向发力
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去年,共处置问题线索731件,立案查处243件,党纪政务处分240人,其中,党政纪重处分11人,持续释放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充分发挥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治本功能,纪检监察机关共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16份、监察建议书11份,督促全市各单位整改问题34个。针对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重点领域,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动相关部门完善监管制度38项,有效扎紧廉政风险防范的制度笼子。
积极营造崇勤尚廉良好风尚。深化警示教育,把“不敢”的案例资源转化为“不想”的教育资源,坚持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件38件38人,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300余场次,受教育8600人次。加强廉政文化建设,通过廉政文化作品征集、主题演讲、家风座谈会、授讲廉政党课、参加线上党纪党规测试、制作廉政微视频等,多形式营造良好党风政风社风。展示党风廉政建设成果,2021年,我市在中省咸媒体刊发宣传稿件413篇(其中:中媒4篇、省媒53篇)。在省咸纪委刊发纪检监察信息6篇,《“一商一审一评”推动审查调查质效》被省纪委作为先进工作经验上报中纪委。
(七)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干部队伍素质显著提升
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市纪委常委会带头加强党史学习教育,强化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党性体检、理论研讨、征文活动等42期次,教育引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讲政治、守规矩、敢担当、善作为。市纪委领导班子带头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包抓化解24件积访、重复访问题,将教育成果有力转化为工作动力。
提升队伍专业化。持续推动干部专业化建设,采取集中轮训、专家授课、骨干讲学等方式,举办履职能力提升班、业务微课堂、专题培训共27期次。实施“师徒结对”帮扶机制,以老带新、以强带弱,大力培养优秀年轻干部。
严格干部监督管理。贯通学习党章党规、宪法监察法及相关配套制度规定,认真落实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报告报备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权限、规则、程序约束执纪执法权。编发《兴平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规定学习口袋书》,印发《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等8条规定要求,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严守纪检监察权力边界,主动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地感到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做好“五个坚持”:坚持对党忠诚,以坚强党性履职尽责,监督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坚定不移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坚持自我革命,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大力弘扬斗争精神、砥砺斗争意志、提高斗争本领,巩固发展压倒性胜利成果;坚持人民至上,坚定反腐为民、反腐惠民,深入治理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让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坚持服务大局,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各项部署要求上来,聚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坚持守正创新,运用系统观念、系统方法,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深化纪检监察工作内控机制,与时俱进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正视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市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开展政治监督在定位、内涵、方式的把握上还不够精准,日常监督举措还不够灵活,查处典型案件少,典型案例通报曝光警示震慑作用发挥不充分,治理成效还需提升;“三不”一体推进贯通融合不够,“四项监督”统筹衔接还不够顺畅;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法治意识、专业能力不强,作风不严不实,专业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对于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2年主要任务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奋进现代化建设新征程重要之年,是谱写兴平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关键之年,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六次全会、八届咸阳市纪委二次全会和市委二十届二次全会精神,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实事求是、守正创新,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再接再厉,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自觉把握和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奋力谱写兴平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聚焦“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突出重点强化政治监督。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论断新部署新要求,紧紧围绕对党忠诚、人民至上根本要求,做深做实政治监督。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健全完善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制度,确保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聚焦“三新一高”、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共同富裕、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实施“十四五”规划等重大战略强化政治监督,坚决防范和纠正违背新发展理念、执行落实决策不结合实际等问题。聚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生态环境保护、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推动落地见效。
增强政治监督有效性。围绕党中央关注、人民群众关心、推进有难度的重要工作,建立健全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工作机制,着力盯责任保落实、盯问题纠偏差、盯隐患防风险、盯短板促整改。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既查喊口号、落实差、打折扣、搞变通等责任问题、作风问题,又查背后的政治问题、腐败问题,把政治监督落实到具体人、具体事上。紧盯“关键少数”强化监督,探索开展同级监督的有效途径,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等情况的监督,健全谈心谈话、约谈提醒、述责述廉等工作机制,促进政治监督严起来、实起来。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保持对“七个有之”的高度警觉,坚决清除“两面人”、“两面派”。加强对贯彻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政治生态研判,着重分析研判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对党忠诚等情况,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着力治“病树”、除“病灶”。强化各类选拔推荐的党风廉政审查,深入细致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严把各环节政治关和廉洁关,确保选人用人风清气正。
(二)深化标本兼治,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战略目标
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严”字当头,零容忍态度不动摇,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实现问题线索年底清零。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辨别力,对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严肃查处,紧盯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腐败问题,聚焦矿产资源、工程建设、选人用人等领域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深化粮食购销等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探索实施行贿人“黑名单”制度,有效利用行贿人信息库,运用纪律、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惩戒教育行贿人,形成有力震慑。
增强不能腐的约束。聚焦“关键少数”,紧盯手握审批拨付等权力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强化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的监督,做细做实廉洁风险防控,有效运用纪检监察建议。推进工程建设、矿产开发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推动监督、处置、治理有机融合。推行被查处典型干部写好忏悔书,纪委监委编印忏悔录,党委组织同级干部阅看忏悔录工作。完善各级内控监督机制,形成制度约束和监督约束共同发力的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腐败问题。
深化不想腐的自觉。推动各级党组织有力发挥管党治党作用,深化干部教育管理,做好受处理处分干部回访教育工作,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发挥廉洁文化阵地作用,在激励干部广泛参与中开展教育,提高思想觉悟,增强信仰信念信心,涵养清廉作风,净化一方生态。
(三)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毫不松懈纠治“四风”
整治顽瘴痼疾。坚持党风党纪一起抓、惩治腐败和纠治“四风”一体推进,紧盯“四风”新表现新变种,对顶风违纪的严肃惩治,持续加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堤坝。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精准施治,强化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务接待中的违规“吃公函”、超标准接待拆分报销等行为的监督检查,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严查各类名义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纪念工程”,深挖其背后的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
深化作风建设。巩固拓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成果,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聚焦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以小切口开展专项整治。完善纪委监委机关牵头抓总、成员单位调度指导、派驻机构监督督促、职能部门抓落实工作格局,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紧盯“庸懒散慢虚粗”,坚决纠治执行简单机械、层层加码等不尊重规律和客观实际的乱作为问题以及推诿扯皮、玩忽职守、裹步不前、工作懈怠、庸政懒政、不思进取等不作为问题。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严格落实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鼓励担当作为,引导干部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
促进家风建设。进一步做好“育”的文章,认真落实中省咸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意见,推动党员干部从严治家、涵养良好家风。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利用影响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严禁插手工程建设,严查“利益链”“亲友圈”等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严格家风家教,管好家属子女,做好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示范引领作用。
(四)完善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巡察利剑和群众纽带作用
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紧扣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深入发现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作风问题及权力运行中的腐败问题。重点检查落实“十四五”规划、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等情况。制定二十届市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明确工作总体目标、主要任务,推动巡察工作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上坚持,在“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上深化。
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部署要求,落实党政领导参加分管部门巡察反馈,夯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派驻机构和巡察机构在整改中的职能作用,建立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制度,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督促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建立与组织、政法、审计等部门巡前联系制度,强化信息互通共享。探索纪检、组织、巡察三方联合巡察整改成果评估机制,促进巡察整改落实有效。
深化巡察工作上下联动。坚持系统集成、贯通联动,落实巡察工作在贯彻方针、坚守定位上纵向一体、上下一致。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党委巡察整改工作,统筹解决新发现的问题和以往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落实巡察工作向村(社区)党组织延伸、对被巡察单位下一级组织进行全覆盖。落实巡察上下联动机制,加强对上级部署落实情况的闭环巡察,推动各级党组织和班子成员履职尽责。
(五)不断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坚决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省委关于加强对省委“一把手”和省委常委班子成员监督的实施意见,结合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修订完善同级监督具体措施,做深做实同级监督,推动“两个责任”协同联动、一体落实。发挥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进一步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等有机贯通,打通各类监督贯通衔接的断点堵点,在更大范围内整合监督资源,推动形成发现问题、严明纪法、整改纠偏、深化治理的工作闭环,切实提高监督治理效能。
发挥纪检监察组织作用和系统优势。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派出监察组、派驻机构的领导。健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加强对派驻机构履职情况的监督指导。持续深化纪检监察机关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探索监督向基层延伸有效途径,健全基层监督制度,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
强化纪检监察工作制度落实。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严格工作程序,在广泛开展协作机制上不断探索,在有效衔接司法、提高审查调查质量上持续用力,在优化工作环节、提升效能上坚持创新。不断完善问题导向、精准监督、有效治理的工作链条,推动业务部门聚焦各自职责,提高决策质量和执行效率。加强对重大问题线索初核、立案、留置等关键环节研判分析,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实践检验。
(六)一以贯之强化自身建设,锻造全面过硬的新时代纪检监察铁军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不懈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理论上的清醒保证政治上的坚定,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对党忠诚作为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队伍的首要政治本色、干部的首要政治品质。加强市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紧抓机关党建工作,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扎实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长效,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增强履行职责的政治自觉。
提高执纪执法能力素质。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全面推进纪检监察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分级分类实施全员培训,实行“每周一学”“每月一考”,推动全系统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监察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刻理解、自觉践行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理念、要求,加强对镇(街道)新任纪(工)委书记、新进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执法实务培训。常态化推进执纪执法规范化检查和案件质量评查。有效运用检举举报平台、各类大数据信息,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督水平、规范化水平。强化岗位历练,加大内部轮岗交流、上挂下派、跟班跟案学习力度,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落实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的报备和责任追究规定,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规定,坚决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失职失责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积极探索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始终保持正人先正己的良好作风,自觉接受约束和监督,带头遵纪守法、强化作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严查诬告陷害、打击报复行为,为秉公执纪执法的干部撑腰鼓劲。
同志们!百年成就鼓舞人心,伟大时代催人奋进!让我们在咸阳市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自我革命精神,始终保持政治定力,恪守职责使命,锐意奋发进取,在更高起点更高标准更高水平上展现新担当新作为,奋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我市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