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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履职尽责 勇于担当作为 为奋力谱写兴平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提供坚强保障——中共兴平市纪委向中共兴平市第二十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兴平廉政网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5日 来源: 访问量:

忠诚履职尽责  勇于担当作为

为奋力谱写兴平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提供坚强保障

——中共兴平市纪委向中共兴平市第二十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20219月)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兴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兴平市第二十次代表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市第十九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发展质量最高的五年,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的五年。五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上级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聚焦主责主业,坚决贯彻“两个维护”,突出政治监督,深化日常监督,强化自身建设,坚持不懈纠治“四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维护我市良好政治生态和建设发展环境。

(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在服务保障发展中彰显担当。全市纪检监察组织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坚决贯彻“两个维护”作为首要职责,把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根本任务。围绕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聚焦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两个维护”,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等跟进监督。依照中省市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项目化、具体化开展政治监督,督促推动了三大攻坚战、“六稳”“六保”任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等落地见效。市纪委主动协助市委制定“两个责任”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等,实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履职纪实,形成纪委监督责任与市委主体责任贯通协同工作机制;严格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考核,通过实行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双向反馈制度,落实述责述廉制度,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提升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政治自觉和聚力兴平建设发展的行动自觉。

(二)坚持以人民利益为中心,着力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全市纪检监察组织始终把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凝聚党心民心的政治任务来落实,坚持问题导向,聚焦29个重点领域、行业开展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扶贫领域专项整治,紧盯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查处各类问题207件,党纪政务处分64人。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等问题,核查涉黑涉恶线索58个,立案查处问题17件,党纪政务处分21人,查处“保护伞”2人。严肃惩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查处发生在疫情防控、“三资”管理、营商环境、征地拆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领域腐败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58273人,不断厚植群众基础,提升群众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全市纪检监察组织始终坚持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纠治“四风”首要任务抓紧抓实。扎实推进“四风”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督促全市各级落实精文简会、严控督查检查、严防过度留痕,紧盯“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坚持重要节点、关键部位严管严查,开展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违规收送礼金等问题专项整治,狠刹“庸懒散奢”等不正之风,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589人,党纪政务处分89人。主动前移监督“哨位”,着力整治餐饮浪费、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领域和各类问题整改落实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立案查处68起,党纪政务处分43人,新风正气得到培育和彰显,党风政风持续向好。

(四)持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全市纪检监察组织始终坚持突出削减存量、遏制增量,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坚持严的基调不变,严肃惩处违纪违法问题,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909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898件,经核查立案1163件,党纪政务处分1227人,移送司法机关19人,收缴违纪违法所得资金631.43万元。强化以案促改,深挖案件背后的责任缺位、制度缺失问题,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254份,督促案发单位举一反三、优化机制、前移防控。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坚持第一种形态处置占大多数,实施第一种形态1831人次,占总人次的59%;第二种形态1147人次,占37%;第三种形态87人次,占2.8%;第四种形态38人次,占1.2%。深化警示教育,推动自觉意识形成,组织党员干部收看典型案例360余场次,通报曝光典型案件6375人,建立审查调查过程学习党章、重塑信念工作规定,开展“清风兴平”系列廉政教育及“廉润三秦”系列家风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提高自我约束力,增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自觉。

(五)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改革成效转化为工作效能。始终坚持党对纪检监察工作领导,严格落实“两为主一报告”要求,线索处置、立案调查、党纪政务处分等及时向上级纪委监委和党委报告,落实双重领导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坚决贯彻落实监察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全市综合派驻7个纪检监察组,向镇(街道)派出13个监察组,实现监督全覆盖。深化“三转”,强化工作上下联动,建立市纪委领导班子联系指导、机关室部联系帮扶纪检监察组工作及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分工报备、每季度向纪委常委会报告履职等制度,强化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指导。积极推进机关基础设施标准化、工作运行规范化、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镇(街道)纪(工)委、派驻机构统一设置办公场所、配备设施设备,建成标准谈话室、检举举报平台;规范内部工作运行,37项制度规定严格审批程序和工作纪律,探索创新、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兴平市纪委监委重大复杂案件咨询会商制度》《兴平市纪检监察案件交叉审理工作规定》、责任落实“三个清单”制度、室组帮学帮办举措、巡纪联动举措等14项制度和工作举措在中纪委网站和杂志刊登报道,交叉审理工作兴平经验被咸阳市纪委在全市推广。

(六)着力巩固深化巡察成果,利剑作用充分彰显。始终坚持围绕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深化政治巡察,精准发现问题,纠正政治偏差。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巡察队伍。严格执行巡察组组长负责制,强化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巡察全覆盖,穿插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提级巡察、交叉巡察、巡察“回头看”等,紧盯民生问题,相继开展医疗卫生、教育系统、脱贫攻坚、营商环境等11个领域专项巡察,切实找准着力点,精准发现问题。本届市委任期内共开展6轮巡察,覆盖全市所有镇(街)及村(社区)、部门单位,共发现问题1838个,整改到位1746个,移交问题线索196条。探索巡纪联动工作机制,实行重点问题线索集体会商和巡察问题线索集中交办制度等,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充分发挥。

(七)坚持惩治与教育并重,在严管厚爱中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始终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教育引导、关怀激励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奋勇创业。提升监督质效,准确区分违纪违法、失职失责等主观错误和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失误的处置,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103人次,实施容错纠错机制免于处理4人。强化风险防控管理,预防和降低违纪违规问题发生,建立《廉政风险评估机制》,健全各级事前、事中、事后风险防范和管控制度,扎牢制度篱笆。强化廉洁提醒,对新提拔、转任重要岗位的845名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教育谈话,举办科级主要领导家属“家风建设”座谈会,构建组织、家庭、社会共营共建的廉洁氛围。

(八)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着力锻造纪检监察铁军。始终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全面加强思想建设,通过中心组、党支部、党史学习教育等专题学习形式,开展“守规崇廉 以我为先”“我为群众办实事”等主题活动,坚定干部政治站位,强化政治信仰,树立正确工作观念,确保政治机关属性。持续加强业务建设,统筹培训内容、丰富培训方式,扎实开展纪法培训、技能培训、安全培训、信息化培训等,从政治理论、纪法文本、专业知识、行业政策“四个方面”部署学习内容,办好专题培训、网络学习、研讨交流、模拟教学、业务微课堂、以案代训“六类”学习班,提升学习实效性,共开展教育培训118期,干部专业化水平显著提升。严格考核考评,对工作指标分类量化,形成《宣传报道工作、审查调查工作》考评制度,实行月统计、季排名、年终总评的考核体系,建立“积分制”干部管理办法,将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紧密结合,有效激发干部工作动力。坚持刀刃向内,始终坚守廉洁底线,坚持正人先正己,严防“灯下黑”;选聘首届特约监察员10人,强化对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监督,培育队伍担当尽责、作风过硬的良好形象。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没有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任务的复杂性、紧迫性和艰巨性,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实有时松时紧现象;有的党组织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依然存在;资源开发、工程领域、民生领域权力寻租、利益输送、滥用职权腐败问题依然易发多发;个别党员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屡禁不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隐患仍然存在;一些党员干部纪法意识、宗旨意识不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依然存在薄弱环节,政治监督、日常监督的治理效能仍需提升,派驻监督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均衡能力素质与高质量发展要求还有差距。面对这些问题,我们高度重视,保持定力,认真解决。

二、五年来的工作体会

过去五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绩,得益于上级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得益于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广泛参与;得益于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劳和智慧。主要有五个方面体会。

(一)党委统一领导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保证,必须始终坚持、毫不动摇。五年来,全市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协调解决具体问题,为纪检机关履行职责创造了良好条件。各级纪检机关自觉做好工作的组织协调,全市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支持参与”的良好格局。实践证明,只有坚定不移地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才能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

(二)从严正风肃纪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要务,必须抓严抓实、抓出成效。五年来,全市各级党组织依靠纪律和规矩管党治党,时刻用纪律戒尺约束衡量党员干部。各级纪检机关依法监督、从严执纪,发现违纪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立即处理,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实践证明,严明纪律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如果没有纪律约束,自行其是,党员干部队伍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也就无从谈起。

(三)服务发展大局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目标方向,必须紧贴中心、主动作为。五年来,我们始终把服务经济建设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为工作的主题,坚定发展大方向,唱响服务主旋律,主动跟进市委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维护党的纪律,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与市委中心工作的有机融合。实践证明,只有坚持把服务发展大局作为履职尽责的着力方向,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纪检工作才能真正有为、有位、有威。

(四)维护群众利益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根本宗旨,必须以人为本、执纪为民。五年来,我们坚持把执纪为民的根本要求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之中,紧紧抓住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围绕关系到群众利益和民生民利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践证明,只有始终不渝地关注民生,维护民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才能获得广泛的群众基础。

(五)推进改革创新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强大动力,必须解放思想、勇于探索。五年来,我们坚持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发展的办法,解决滋生腐败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突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打好“预防针”,筑牢“防火墙”,不断增强干部“免疫力”;坚持生动实践,发现、总结、提炼了一系列工作新成果、新经验,增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日常监督向精准迈进、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推进提供了有力支撑。实践证明,只有用创新的思维指导实践,用创新的机制推动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才具有强大生机与活力。

三、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阶段,也是我市追赶超越的战略机遇期,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总的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以及中、省、咸纪委全会精神,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省、咸、兴建设发展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建设,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实现市第二十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奋力谱写兴平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

一是强化思想建设。持续强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与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结合起来,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庆祝“七一”建党讲话、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贯通起来,跟进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对陕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深刻理解把握重要思想的内涵和明确要求,及时跟进党中央新要求新部署,牢记“国之大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

二是强化政治监督。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持续落实项目化、清单化监督机制,紧紧围绕惩治行业领域腐败、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保障民生安全发展等,加强对“增量提质、高点开局”和打好“八大战役”的监督检查,督促重大决策部署和乡村振兴等重要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三是强化问题整改。健全巡视巡察问题整改回访制度、纪律检查建议整改回访制度,做实政治监督的后半篇文章,坚持“整改清单”销号、“问题清单”清零,提升政治监督成效。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工作,强化警示教育,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

(二)保持惩治腐败政治定力,一体深入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一是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严”字当头,紧盯动摇党的执政根基、侵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紧盯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问题,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工程项目审批、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资源交易以及“雅贿”“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问题。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的惩治力度,严肃查处滥用司法权、搞钱权交易、破坏公平正义等突出问题。高度关注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全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完善行、受贿人员信息库,严肃查处多次、巨额行贿行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对巨额、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形成震慑。

二是增强不能腐的约束。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履行正风肃纪反腐职责使命,推动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加强审批监管、工程建设、资源开发等重点领域和民生民利重要行业监督制度建设,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三是深化不想腐的自觉。做实以案三促,深化典型案件以案促改,建立自办案件“两书”常规制度,强化涉案单位风险防控和监管力度,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积极探索廉洁文化建设新途径新方法,推进廉洁文化建设,传递清廉、涵养正气。

(三)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激励保护干部担当作为

一是整治顽瘴痼疾。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化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严查收受电子红包、私车公养、分批异地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惩治。深入整治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以及搞“包装式”、“一刀切式”落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防止不良风气、不严不实做法滋长蔓延、成风成势。

二是深化作风建设。严肃查处以民生为名,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问题,深挖细查违规违法决策背后的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督促干部依法履职、为民造福。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强化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监督执纪,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深入治理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等问题,推动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

三是促进家风建设。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利用影响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严禁插手工程建设,严查“利益链”“亲友圈”等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家风家教,管好家属子女,开展“家风建设”“德润三秦”系列活动,传递廉洁家风。

(四)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监督向群众身边聚焦。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根本目的,加强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紧盯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强化对产业可持续发展、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等监督,推动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加强监督检查,协助党委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解决难题。

二是严查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深入推进人防系统腐败问题、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强化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重大问题直查直办,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三是完善基层监督治理机制。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指导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运用交叉监督、巡回监督、片区协作等监督方式,发挥村居(社区)信息员作用,加大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用权监督约束力度,以监督促进基层治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五)推进巡察向基层组织覆盖,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利剑作用

一是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紧紧围绕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十四五”规划部署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等,对严明政治纪律执行情况开展巡察,围绕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深化政治巡察,着力发现问题纠治偏差。

二是推动巡察向基层延伸覆盖。落实县级巡察工作向村(社区)党组织延伸、对被巡察单位下一级组织进行全覆盖,形成对上下级部署推进工作的闭环巡察,推动各级党组织和班子成员履职尽责。丰富工作方式,采取提级巡察、专项巡察等,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我市重要工作增加巡察频次,保护我市建设发展大局。

三是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紧盯巡视巡察的问题整改,深化巡纪联动、巡组联动等新模式,健全纪委、组织部门和巡察机构联合审核整改报告机制,建立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制度,推动巡察工作实效。加强巡察干部教育培训,提升查找和分析研判问题能力,建立与组织、政法、审计等部门巡前联系制度,强化信息互通共享,建立向市委作出建议报告制度,探索维护政治生态、推动从严治党、促进进取发展的普遍性、客观性问题评估机制和预防机制,增强巡察成果运用力。

(六)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

一是强化责任监督。加强对下级党委的监督力度,发挥对党内生活的纪律监督,压紧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落实。全面推进“两个责任”双轮驱动落实。开展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级党委书记谈话工作,深化下级党委书记在上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制度。全力抓好省市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工作,督促党委(组)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及时处置移交问题线索,推动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二是做深日常监督。统筹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有效衔接和有力结合,健全各类监督主体信息互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机制。推动常态化监督与各类监督有力融合,促进监督向区域、行业、部门、基层下沉落地,做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推动精准监督,强化对“关键少数”、重点领域监督,突出薄弱环节和部位监督。推动监督合力,健全与部门间协作移送机制,完善上下级纪检监察组织联系工作机制,探索派驻机构交叉监督机制。

三是增强监督效能。落实县一级立案查处以科级干部为主要求,提高监督质量。突出干部使用源头监督,严明资格审查,严格廉政意见回复。深化运用“四种形态”,严格“三个区分开来”,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用足用好纪检监察建议,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管漏洞短板治理,增强监督效能。

(七)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有力推进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同力同向

一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巩固深化改革成果,推动镇(街道)、派驻组监察职能充分发挥,实现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同向发力、协同作用。抓紧抓实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健全请示报告制度、年度述职述责制度,健全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组干部单列考核机制,完善积分制干部管理办法,不断提升改革效能,彰显改革成果。有力发挥特约监察员作用,广泛收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二是常态推进“三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工作运行,在广泛开展协作机制上不断探索,在有效衔接司法、提高审查调查质量上持续用力,在优化工作环节、提升效能上坚持创新,推动日常监督、线索处置、审查调查等规范、高效,推动工作法制化水平和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

(八)严格干部教育管理,锻造政治坚定、忠诚干净、担当尽责的纪检监察铁军

一是提升政治“三力”。坚持不懈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继承伟大建党精神作为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队伍的首要政治本色、干部的首要政治品质,坚持纪检监察干部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紧抓机关党建工作,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扎实开展主题党日,增强履行职责的政治自觉。

二是落实工作“三专”。强化学习培训,坚持干部夜校、业务讲堂、以考促学等各类学习制度,建设学习型机关,增强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的树立和培养。强化岗位历练,加大内部轮岗交流、上挂下派、跟班跟案学习力度,促进打磨成长,增强专责专职专能的专业化能力水平。

三是带头遵规守纪。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落实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的报备和责任追究规定,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规定,始终保持正人先正己的良好作风,自觉接受约束和监督,带头遵守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引领家风建设,锻造铁一般的纪检监察队伍。

同志们,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咸阳市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再接再厉、勇于担当、敢于斗争,全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为奋力谱写兴平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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