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全体党员提出了更为严格的纪律要求,作为一线办案人员,《条例》就是我们监督执纪工作的“经本”,必须逐字逐句反复学习。”兴平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青年干部蔡诚说。
新修订《条例》发布实施以来,该市纪委监委将学习新《条例》作为开年纪律教育的“第一课”,通过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学习会、机关学习会等形式广泛开展学习,以“新旧对照”“学用结合”的方式,向全市各纪检监察机构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新修订版与2018年版全文对比表,依托微信公众号“清廉兴平”每日推送相关学习内容,采取“集中学+个人学”“线上学+线下学”等方式,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营造出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浓厚氛围。
据悉,该市纪委监委以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为契机,认真开展党规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协助市委将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纳入党校培训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聚焦“关键少数”、年轻干部、重点领域等,组织开展领导干部纪律教育专题培训,举办科级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研讨班。“菜单式”定制教育内容,用好典型案例“活教材”,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阅看忏悔录、编印警示教育读本、开展廉政谈话提醒、组织参加旁听庭审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强化对新提任干部、重要岗位干部、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和日常监督,分类分层开展纪律轮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治,有效促进干部健康成长。
“《条例》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遵循,我们作为党的‘纪律部队’,要把掌握运用《条例》作为‘看家本领’,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真正内化于心,实践应用时才能得心应手……”兴平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把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严格精准执纪,切实维护纪律刚性,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