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兴平市纪委监委以提升干部日常监督常态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为工作目标,持续创新监督理念、完善监督方式、发挥监督合力、健全监督体系,推动全市干部日常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
“日常监督最重要的就是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该市将监督关口前移,充分利用短信、微信、网站等在重要时间节点发布廉政教育微视频、温馨提示等,强化党员领导干部日常监督和提醒。综合运用专项巡察、监督检查、问题线索为党员领导干部“体检”,对在作风纪律、履职尽责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提醒、及时“拉一把”,防止小错酿成大祸。同时,督促各级党组织加大监督力度,严抓严管,小过即问、小错即纠,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2023年全年,兴平市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458人次,其中第一形态处理249人次,占比54.4%。
另一方面,该市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持续开展澄清正名工作,健全完善澄清保护机制,坚持审慎稳妥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工作,把执纪“力度”和关爱“温度”有机统一。比如在办理兴平市检察院移送的“任某、刘某、南某等人开设赌场案中公安机关处罚依据不明确”的问题线索时,发现办案民警思想包袱严重,工作已出现畏难情绪,在查明反映的问题失实后,第一时间将调查结果向兴平市公安局进行反馈并给予澄清说明,防止了公安干警在工作时缩手缩脚,不敢抓、不敢管,不敢罚,为兴平市公安局澄清正名,起到了鼓励、激励的良好作用。
同时,为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构建廉洁风险防控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体系。该市出台的《兴平市廉洁风险管理防控办法》,明确腐败易发多发的领域和部门,将全市59个职能部门和969个内设科室(基层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划分为高、中、低三个廉洁风险等级,按照不同廉洁风险等级适用廉洁风险承诺制度、廉洁教育制度、警示教育制度、面对面提醒谈话制度、权力清单制度、集体谈话制度、跟踪回访制度7种防控对应措施。推动构建对“关键少数”和“重点岗位”监督的责任机制和工作体系,积极探索破解同级监督难题。
此外,该市纪委监委还会同市委组织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备制度》,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落细,领导干部“四风”问题彻底扭转。通过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这一“廉政体检”关,及时更新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格、规范做好档案管理工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精准“画像”,把带“病”干部挡在“门外”,助力监督见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