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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兴平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跟进监督护航“阳光招生”

兴平廉政网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11日 来源: 访问量:

目前中小学进入招生季,驻兴平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结合教育系统特点,紧盯重要事项、重点人员和群众诉求,积极履行监督职责,严格正风肃纪,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紧盯重要事项,加强监督检查。为充分发挥派驻监督“驻”的优势,该组靠前监督、全程监督,通过实地走访教育局招生咨询点、学校报名点,了解今年招生入学工作程序、报名材料审核等情况;随机抽查部分学校招生入学审核材料等多种形式,针对招生入学登记四种类型,全程监督招生入学政策制定情况,招生政策宣传情况;是否坚持“六公开”原则,是否落实“十严禁”要求等事项,严格夯实监督检查,确保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紧盯重点人员,开展廉洁提醒。将教育局各学校负责人及所有招生环节的相关工作人员列为重点监督人群,纪检监察组及时开展廉政预警和纪律教育,明确要求在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依制度履行职责。对有违规违纪招生行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扰乱招生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视情节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理,坚决杜绝在招生入学工作中发生违规违纪现象。

紧盯群众诉求,加大问责力度。该组通过设置招生纪律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每天了解“接诉即办”关于入学相关内容,督促教育系统在第一时间回应群众关切,主动接受监督,及时解决问题。同时要求对群众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回音。对反映招生入学等事项,该组第一时间跟进了解情况,督促相关学校及时处理并反馈结果,全程跟踪处理进度;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涉及这个学生的入学材料,其房产证登记日期为2020年7月,但是购房合同为2020年6月,符合入学要求,请你学校进行核实处理。”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向秦岭小学反馈相关问题。原来,根据兴平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该学生父母房产证登记日期不满一年,导致无法入学,但是购房合同显示居住满一年符合入学条件。据此,该组及时向秦岭小学反馈意见,帮助该生顺利入学。

教育是百年大计,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密切关注。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将以党史学习教育为总揽,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解决上学难、入托难等突出问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公平公正的教育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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