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兴平市纪委监委驻民政局纪检监察组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教育在先,监督随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工作方针抓监督责任,督促主体责任,立足抓早抓小,标本兼治,对违规违纪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早查处,切实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强化警示教育。坚持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列席各监督部门例会,会上通报身边违纪典型案例,传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方面的法规政策及文件精神,采取提醒、警示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力度。同时,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督促监督部门召开“以案施教”工作会议等方式,向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宣传教育,使反腐倡廉入脑入心。
强化监督检查。围绕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从管极少数向管大多数转变的思路,建立健全“常抓、抓长”的落实机制,形成“逢重要节假日必查,在工作日抽查”的监督检查机制,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检查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对日常监督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并及时向相关单位反馈,确保中央、省委重要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就及时跟进到哪里,不断提升监督的实效性。国庆节以来开展监督检查、明察暗访10余次,向监督部门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2起。
强化抓早抓小。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露头就打、严惩不贷,灵活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通过函询、谈话提醒等形式进行及时提醒。国庆节以来,依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监督责任谈话2人次,督促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开展主体责任谈话10人次。
提升监督能力。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党章党纪党规、宪法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全面提升执纪执法水平。同时,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的观念,坚持对己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自觉接受监督,以“自身硬”的底气、硬气、正气,开展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