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持续释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让步的强烈信号,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近日,兴平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兴平市铁腕治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常务副主任、兴平市金城市场项目建设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副主任、兴平市司法局西吴司法所原所长杨新创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7年6月,杨新创在担任金城市场项目建设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期间,以“诉讼代理费”为名,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10000元。2018年6月至2021年2月,杨新创收受私营企业相关负责人礼品、礼金折合共计14860元。2018年7月至2021年12月底,杨新创在担任兴平市治霾办常务副主任期间,擅自决定,以“加班补助”、“误餐补助”等名义,向有关人员违规发放津补贴57次,共计98333元。杨新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12月,杨新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兴平市桑镇民政办主任、人大办主任、妇联主席、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桑镇双山村第一书记王小联违规套取财政资金问题。2016年1月,王小联在担任桑镇民政办主任期间,在为本镇幸福互助院采购配套电器的过程中虚列支出,套取财政资金5800元,违反相关规定。王小联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9月,王小联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问题的查处,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对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意志、坚定决心认识不清,对触碰纪律红线心存侥幸。
通报强调,元旦将至,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主体责任,坚决防范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接受监督,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树立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推动化风成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节日期间易发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吃喝等享乐奢靡突出问题;紧盯餐饮浪费问题;紧盯“四风”隐形变异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严”的主基调,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做到露头就打、严查快处,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回潮复燃,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