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强化案件查办的警示教育,以案示警,近日,兴平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乡村振兴领域的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1. 兴平市桑镇双山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石桂芳违规收费等问题。2021年,桑镇双山村村委会以“庄基调整费”、“美丽乡村赞助费”等名义收取群众49000元,违反相关规定。石桂芳作为双山村的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负责本村全盘工作,对此负有领导责任。石桂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5月,石桂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兴平市丰仪镇高家村党支部原书记杨管会未严格履职问题。2021年2月,杨管会担任高家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以“白条”形式将给本村购买垃圾车的费用记入村集体账务,违反相关规定。2023年5月,杨管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问题的存在,反映出全市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顽疾犹存,极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必须坚决纠正,严肃处理。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对照自警自省,始终做到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群腐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捍卫政治监督的实际行动,全面压实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用心用力用情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守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
通报强调,各纪检监察机构要立足职能职责,乡村振兴、教育、医疗、住房、粮食购销、生态环保、社会救助八个重点领域,对侵蚀群众利益“蛀虫”“硕鼠”露头就打、严惩不贷,对漠视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严肃追责问责,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