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论述以及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切实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今年以来,兴平市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现将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 兴平市桑镇三合村村委会原主任石万民报销违规发票问题。2017年4月至2018年5月,石万民在任桑镇三合村村委会主任期间,违规签字审批,从村集体资金中报销烟酒票据共计3820元,用于村组事务支出。2022年8月,石万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兴平市南市镇申都村党支部原书记许维娃私划庄基收费问题。2009年至2012年,许维娃在担任南市镇申都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未经审批私划庄基,擅自收取村民划庄基费用,所收钱款用于村上日常支出。2022年1月,许维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 兴平市汤坊镇乖娃辣椒加工点负责人彭勤道违规生产食品问题。兴平市汤坊镇王堡村党员彭勤道,在其经营汤坊乖娃辣椒加工点中,无证生产辣椒粉,违反了相关管理规定,造成食品安全隐患。2022年4月,彭勤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3起典型案例表明群众身边的作风和腐败问题仍然存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做到敬畏法纪、遵守法纪,守牢法纪底线,廉洁履行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