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省咸关于涉水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部署要求,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兴平市纪委监委通报1起涉水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的典型案例:
兴平市南市镇北张村党支部书记任公管对供水工程运行情况监管不力问题。南市镇北张村党支部书记任公管,履职不力,对本村供水工程运行情况管理不到位,导致供水管理员卞某私自制定标准,违规收取群众水费;私接管道引水灌溉自家承包地,侵害群众利益。2022年11月,任公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问题充分暴露出部分党员干部在涉水领域工作中,纪法意识淡薄,工作失职失责,不担当不作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持以群众利益为中心,做到为民用权。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涉水领域专项治理的重要性,以专项治理为契机,认真开展自查,扎实整改,坚决做到发现问题尽报应报、立行立改,不隐瞒、不遮丑,确保让人民群众喝上“明白水“放心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和监督专责作用,紧盯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主体责任,强化政治监督,做深做细日常监督,推动责任任务落实。聚焦治理重点,严肃查处涉水领域腐败、“靠水吃水”、侵吞国有资产等违纪违法问题,坚决斩断伸向民生的“黑手”,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