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党(工)委,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纪律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以过硬作风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按照省委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陕办字〔2022〕54号)、中共咸阳市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咸办字〔2022〕45号)要求,结合我市“解放思想谋发展、转变作风办实事”主题教育活动安排,市委决定在全市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严守纪律规矩 加强作风建设”为主题,把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作为市委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突出纪律教育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深入开展党性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和廉洁文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坚定信仰信念信心,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形成廉荣贪耻、向上向善的社会氛围,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为推动“清廉陕西”建设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参加对象
全体党员、干部及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三、时间安排
2022年8月
四、活动内容
(一)组织一次集体学习。全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突出纪律教育主题,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委(党组)扩大会等形式,集中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纪律建设、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重点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以及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各项部署等内容开展学习。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要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开展研讨交流,在研讨交流中加深理解,增强政治定力,强化廉洁自律,勇于担当作为。
(二)组织一次党规党纪知识测试。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以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的方式,以秦风网发布的《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学习读本》、《纪律教育公开课》系列视频课程为学习内容,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及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在“陕西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全省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党规党纪知识测试”栏目进行一次在线知识测试,以考促学、以学促廉,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规矩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各单位要广泛动员、认真组织,确保学习达到学懂弄通、入脑入心、学以致用的效果。
(三)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采取阅看《陕西省被查处违纪违法领导干部忏悔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剖析材料》等资料,观看《金融反腐正风纪》《贪欲之祸》《账总是要算的》等警示教育片,组织交流观后感等方式,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同类事”教育“同类人”,引导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达到以案明纪、以案促改、正风肃纪的效果。
(四)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结合“解放思想谋发展、转变作风办实事”主题教育活动,各党支部要召开以“严守纪律规矩、加强作风建设”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身体力行,积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干部要结合集体学习、个人自学、党规党纪知识测试和警示教育活动的收获,结合岗位职责和履职尽责等个人实际情况,谈认识、谈体会,对照“勤快严实精细廉”新风正气标准,仔细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就存在问题提出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进一步纠作风、改作风、转作风,锻造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和作风过硬的党员干部队伍,为推动兴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五)开展一次家风助廉活动。全市各级各单位要聚焦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充分认识到领导干部家属是树立清廉家风不可或缺的角色,通过召开领导干部家风座谈会、签订《家庭助廉倡议书》、观看警示教育片、书写廉洁家书等形式,引导教育广大领导干部家属切实发挥廉内助作用,在“立品”上言传身教、在“立廉”上以身作则、在“立志”上带头示范,要常怀敬畏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吹廉洁之风,为干部廉洁从政营造一个好的家庭环境,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家庭防线。
(六)参观一次廉洁文化作品展。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参观廉洁文化作品展作为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的重要举措,组织发动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不断扩大廉洁文化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各单位各部门要以参观廉洁文化作品展为载体,进一步深化本地区、本单位廉洁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廉洁文化教育、示范、熏陶和导向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促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主动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对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及时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实现教育对象全覆盖;班子成员要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责任,主动担责尽责,全程参与指导,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宣传媒介作用,广泛宣传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活动内容,调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市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等要及时宣传报道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特色亮点、做法成效,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三)注重统筹兼顾,推动有序开展。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咸阳市第八次党代会和市第二十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同各级各部门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以纪律教育的实际成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高效推进。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构、派驻(出)机构要全程列席有关集体学习活动。市纪委监委将适时对各级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或抽查,对思想不重视、搞形式、打折扣的部门和单位及时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并严肃追责问责。
各镇(街道)党(工)委、市级各部门要将活动开展情况于8月31日前报送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联系人:陈浩浩,联系电话:029-3882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