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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中共兴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兴平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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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兴平市纪委关于在全市开展第四个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兴平廉政网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02日 来源: 访问量:

各镇(街道)党(工)委、(工)委,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市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市委巡察办,委机关各室部: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扎实落实中省咸纪委全会部署,从百年党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不断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现就在全市开展第四个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紧紧围绕党史学习教育安排部署,紧扣“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要求,以“学党史、明党规、守党纪、跟党走”为主题,深入开展党性宗旨教育、党规党纪教育、纪律警示教育和感恩奋进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坚定理想信念、强化纪律意识,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作风,在新征程上展现新作为新担当,奋力谱写兴平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参加对象

全体党员、干部及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三、时间安排

20216月。

四、活动内容

以党性宗旨教育、党规党纪教育、纪律警示教育、感恩奋进教育为主线,以“四个一”活动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纪律教育。

(一)安排一次“学党史”纪律教育专题党课。由全市各级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邀请专家学者紧扣纪律教育主题,依托兴平深厚的红色历史优势,围绕以党史、党的纪律建设历史、党的反腐败斗争历史等为内容,讲一次专题党课,专题党课要联系实际、深入思考、剖析根源,讲好党领导人民进行艰苦卓绝的革命奋斗史、理论创新史和自身建设史,引导党员干部真正做到知史爱党、知史爱国,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

(二)进行一次“明党规”党史党规党纪学习测试。全市各级各单位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以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的方式,以人民日报微博发布的《党史100题》、秦风网和“陕西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党员干部纪律教育读本》、《纪律教育公开课》系列视频课程为学习内容,对党史党规党纪进行一次系统学习和在线知识测试,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维护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知识测试进入“陕西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全省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党史党规党纪知识测试”栏目进行,每人有两次正式答题机会,教育月活动结束后(630日截止),系统自动选取最高分计入成绩。全市各级各单位要广泛动员、认真组织,确保教育对象全员参与,知识测试全面覆盖。

(三)安排一次“守党纪”警示教育活动。全市各级各单位利用《陕西省党员干部警示教育资料》《家风不正家难安》警示教育片等资料视频,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开展警示教育。还可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实际,采取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学习职务犯罪典型案件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干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达到以案明纪、以案促改、正风肃纪的效果。

(四)组织一次“跟党走”感恩奋进活动。全市各级各单位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实地参观革命纪念馆等红色教育基地、观看献礼建党百年专题片、专题节目、影片、电视剧,举办座谈会、诵读会等形式,过好一次组织生活,重温党的光辉历史,讴歌党的丰功伟绩,感怀党的伟大恩情,激发党员干部爱党爱国热情,引导党员干部继承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不忘初心跟党走,感恩奋进担使命,以更加奋发有为、努力拼搏的姿态,在推进咸阳新时代追赶超越和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进程中,不断创造新的更大奇迹。

五、活动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把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同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中、省、咸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紧扣总体要求,统筹安排部署。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既要带头参与、全程参与,又要认真组织,高度重视,切实发挥好领导核心和示范带动作用。

(二)精心谋划部署,突出教育实效。全市各级各单位要立足实际,按照统一部署,创造性开展各项活动,确保“规定动作”高质量,“自选动作”有特色。要积极探索教育学习活动的新途径、新形式、新载体,增强教育的说服力、感染力、影响力。要针对“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和“绝大多数”党员干部的不同特点,分类分层开展教育,突出教育重点,注重教育实效。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全市各级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宣传媒介作用,广泛宣传第四个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充分调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市委宣传部、电视台等新闻宣传单位要围绕活动开辟专题专栏,及时宣传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营造浓厚氛围。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全面检查、明察暗访、重点抽查等方式,督促推动宣传月活动高质量开展。对思想不重视、搞形式、打折扣的部门和单位,要及时通报批评、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为活动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纪律保障。

各镇(街道)、市直各部门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情况报告于72日前报送市纪委监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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