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论述、中省咸以及我市纪委全会精神,切实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兴平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监委部署要求,以更加科学的理念思路,持续提升作风治理效能。总体目标原则是:以“五个坚持”为抓手,利用2021年5月到2022年4月一年时间集中解决一批阻碍我市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下力气纠治一批教育医疗住房保障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全面激发全市党员干部只争朝夕、真抓实干的工作热情,为推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奋力谱写兴平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有力作风保障。
(一)坚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实践活动,从兴平实际出发,坚持做到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治什么,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
(二)坚持细处着手、实处发力。从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事入手,一个专项一个专项研究解决,一个领域一个领域严管严治,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持续推进。
(三)坚持立破并举、扶正祛邪。既坚决纠治“四风”,又大力弘扬对党忠诚、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
(四)坚持以上率下、整体推进。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改,紧盯牵头部门,督促做好行业作风专项整治。
(五)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积极探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抓作风建设的有效途径、有效载体、具体办法,切实提升治理效能。
二、整治任务及分工
1.深入开展停车收费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着力解决职能部门及经营单位在停车收费管理中履职不力、推诿扯皮及违规审批、违法收取抽成费保护费好处费,将停车收费业务承揽给自己亲属或以他人名义直接参与经营问题。严肃查处停车收费单位或个人私设、隐瞒停车位,篡改收费账目、截留、挪用、套取、私分停车费等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
牵头部门:城投公司
参与单位:住建局、交警大队、综合执法局
监督单位: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
责任领导:李凌蔚
2.着力解决房地产开发企业变相囤积房源、哄抬房价、不按约定交房或办理房产证,卖房时捆绑消费,房地产“黑中介”非法牟利,物业服务行业搞垄断,变相收取服务费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着力解决国有土地上已经出售的城镇住宅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办证难的问题。着力解决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申请、审批过程中徇私舞弊、谋取私利等问题。
牵头部门:住建局、自然资源局
参与单位:发改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
监督单位:市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
责任领导:桂江
3.着力解决上学难、入托难,中小学教师在校外辅导班有偿代课,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以教谋私,教育工作人员利用稀缺教育资源以教牟利问题。坚决纠治侵占教育专项补贴资金、个别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截留克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等问题。
牵头部门:教育局
参与单位: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
监督单位: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责任领导:岳粉莉
4.严肃查处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财物,放松监管违规审批问题。着力解决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过度检查、过度用药,部分医护人员为药品经销商推销药品或医用耗材收受回扣、红包的问题。
牵头部门:卫健局
参与单位: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
监督单位: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
责任领导:李凌蔚
5.严厉打击乱收费、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各类社会保障资金的违法行为,着力解决社保缴纳、养老待遇落实、劳动仲裁、工伤认定和赔偿中徇私舞弊,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等问题,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份“养老钱”保命钱”。
牵头部门:人社局
参与单位:财政局、卫健局、医保局、司法局
监督单位:市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
责任领导:许永
6.着力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时效性不强的问题。严肃查处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克扣救助金等行为
牵头部门:民政局
参与单位:各镇(街道)、财政局、医保局
监督单位:驻民政局纪检监察组
责任领导:李钢庆
7.着力解决对生态环境监管不力,不作为、慢作为,漠视群众利益问题。着力解决对群众反复投诉的生态环境问题查处不力或整改不到位等问题,坚决纠治环保督察执法“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一刀切”的简单粗暴行为。严肃查处综合执法工作人员以权谋私、收取好处费,随意允许乱倒建筑垃圾问题。
牵头部门:生态环境局
参与单位:各镇(街道)、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利局、综合执法局
监督单位:各镇(街道)纪(工)委,市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
责任领导:张选明
8.着力解决涉企乱收费、乱摊派、乱检查、乱罚款和营商环境不够优化,企业、群众办事难办事繁办证难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问题。着力纠治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落实监管责任不到位、日常执法不规范、查处违法行为不及时等问题,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
参与单位:发改局、民政局、水利局、交通局、金融办
监督单位: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责任领导:许永
9.着力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高利贷、电信网络诈骗,解决执行难的问题。严肃查处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枉法裁判,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特别是裁判不公、不依法执行等问题。
牵头部门:政法委
参与单位: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信访局
监督单位:驻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责任领导:李凌蔚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要充分认识抓好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是维护群众利益、巩固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是发扬斗争精神、推动兴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和协助职责,督促党委(党组)坚决扛起专项整治政治责任,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挂帅、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负其责推进。坚持从实际出发,结合职能职责,根据不同领域和地域特点,充分考虑存在问题严重程度、影响范围等差别,从具体问题入手,从小切口突破,结合本单位实际,因地制宜,有重点的选择本单位最为突出、最迫切需要解决的两三个问题,力求从根本上解决,并由“点”及“面”,带动整治全局。各牵头部门要发挥抓系统、系统抓作用,制定工作方案,全面排查整改,指导整个行业系统行动起来。参与单位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积极支持、主动配合牵头单位,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各镇(街道)纪(工)委要督促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加强贯通联动,形成监督合力。市纪委监委机关将在兴平廉政网开设“作风建设专栏”,及时采编工作信息,每季度公布整治成果,年终形成工作总结。各牵头部门要在各自门户网站公开作风建设的主要内容、开通举报窗口,全面接受群众监督评判。市纪委将把督促推进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岀问题整治工作纳入政治监督内容,贯通运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综合运用日常谈话、参加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加强对作风建设专项整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纪检监察室要将作风建设专项整治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査,督促联系镇办和部门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四)严查典型案件,强化通报曝光。要认真梳理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察等渠道发现的作风问题线索,建立专门线索台账,高效分办交办,加强督查督办。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警示作用和治本功能,重点核查一批、重点督办一批典型案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年内要至少查办1至2起作风建设典型案件,重要案件提级办理、跟踪督办。要分领域分行业有重点地收集典型案例,分批次有节奏地进行通报曝光,综合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作用。
(五)坚持标本兼治,推动建章立制。在推动问题整改的同时,同步查找工作推进、日常监管、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边整改、边总结、边建设,把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用制度规范起来、固化下来。要按照“三不一体”推进要求,从具体问题、典型案件入手,综合运用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镇办和市级部门开展以案促改,推动举一反三,完善制度规定,堵塞监管漏洞。
(六)注重统筹协调,加强情况报送。建立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抓总,牵头部门调度指导,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督促,镇办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调度,推动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市纪委监委机关要注重统筹协调、主动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研究工作措施。各牵头部门利用好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整合工作力量、统一谋划部署、抓好工作落实,5月27下午5点前各牵头部门报送《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工作方案》,每季度汇总报送《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统计表》,每半年报送工作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