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巡察成效,强化成果运用,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近日,兴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由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巡察机构联合成立四个督查组,集中利用两周时间,对二十届市委第一轮巡察的2个镇(街道)、8个部门、8个村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问卷调查、查阅资料、走访了解等方式,重点督查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及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情况;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采取的整改措施及取得的成效;落实标本兼治要求,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情况;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意见建议;巡察移交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办理及执纪问责情况;巡察组在巡察期间所移交信访件的办理情况。
督查组突出政治巡察要求,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报告逐项检查,着力发现巡察整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发现问题线索办理和执纪问责宽松软问题,注重发现新问题,持续传导压力,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在全面掌握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研究分析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形成巡察整改情况报告。
从督查情况看,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能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整改任务,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第一轮巡察共反馈问题260个,目前已整改248个,整改率95%。发现的问题线索已移交市纪委正在办理中。
下一步,兴平市将持续抓好问题整改。继续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加大整改力度,把巡察“后半篇文章”抓紧抓实,最终实现问题整改销号清零。持续抓好督查问效。继续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既注重思想整改,更强调行动整改,既注重当下整改的举措,更注重长久立制。持续抓好制度建设。继续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切实加强巡察整改成果运用,抓好制度完善,达到“解决问题、规范工作、推动发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