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兴平市委部署,4个市委巡察组分别向8个市级部门、2个镇(街道)和8个村党组织进行了反馈。截至9月15日,二十届兴平市委第一轮巡察全部反馈完毕。
被巡察单位分管市级领导,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有关领导同志分别参加巡察情况反馈会议,传达市委副书记、市长贺建权在市委常委会会议及市委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对被巡察党组织抓好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市委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问题,并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指出,本轮巡察发现,各被巡察单位有的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有差距,学用结合不紧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委(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有的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不够坚决,整治形式主义不彻底,为民服务主动性不强,财务管理不规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对工程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不严不实;有的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同程度存在宽松软,党建工作弱化,干部队伍建设滞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的对上一轮巡察发现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反馈要求,各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严肃认真对待巡察整改工作;要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细化整改措施,举一反三做好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过程扎实、结果真实,问题见底清零;要用好用足巡察成果,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形成“长久立”的机制,扎牢制度笼子,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推动形成长效机制。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督的作用,加强巡察与纪检监察监督、组织监督的统筹衔接,完善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推动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反馈强调,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紧密结合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凝心聚力、埋头苦干,拿出壮士断腕的劲头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新兴平提供思想保证和作风保障。
此外,市委巡察组在巡察期间还收到一些涉及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