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兴平市委巡察办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咸阳市第八次党代会暨兴平市“两会”精神,并就贯彻落实做出安排部署。市委巡察办和巡察组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办主任李钢庆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新一届市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全面实施的开局之年,贯彻落实咸阳市第八次党代会暨兴平市“两会”精神,做好2022年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
会议要求,要将学习贯彻落实咸阳市第八次党代会暨兴平市“两会”精神作为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工作的重点,以工作成绩检验贯彻落实效果。一是要迅速开展学习,领会精神实质。全体巡察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咸阳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及兴平市委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采用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谈感想、写心得的方式,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成效。二是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下好“先手棋”。巡察办要以学习贯彻落实咸阳市第八次党代会暨兴平市“两会”精神为契机,抓好落脚点,统筹谋划新一届市委巡察工作。要做好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与巡察重点工作的有机结合。围绕上级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重要项目建设以及扶贫资金、环境整治等重要领域的发展方向开展巡察,把准方向,提升巡察工作质量。三是要强化责任落实,促进争先进位。要树立开拓进取的精神,持续用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坚守巡察定位,强化政治监督,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围绕“三个聚焦、一个落实”查找发现问题,助推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在新一届市委巡察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利剑和密切联系群众纽带作用,要充分彰显全覆盖监督的鹰眼作用。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 深化“巡察+”组合模式,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强化整改监督、成果运用,持续推动市委巡察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