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兴平市委巡察办一直将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在干部队伍、硬件保障、制度机制上不断下功夫,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为持续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固本强基。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为规范和改进巡察工作,兴平市从领导小组、巡察办、巡察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四个层面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推动巡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展。先后制定印发了《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市委巡察工作规定》《中共兴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中共兴平市委巡察组工作规则》《巡察报告问题底稿管理办法(试行)》等13项规章制度。编印了《巡察工作手册》,统一制定巡察工作流程图和各类通稿模板等20余项材料,规范了巡察准备、巡察进驻、巡察报告、情况反馈、整改落实等工作环节,细化了工作流程,为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狠抓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坚持巡察干部培训全覆盖,把巡察干部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年度培训计划,分批分期对专职巡察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在每轮巡察前加强对抽调巡察人员的业务培训,巡察进驻期间坚持每周例行学习制度。探索建立跨部门、跨系统的巡察人才整合利用机制,选拔涉及法律、财务、工程建设、审计、干部人事等13名业务骨干和专业精英组成“兴平市委巡察工作智库”,帮助巡察干部队伍解决专业不强、发现问题能力欠缺的问题。采取组长参加省委巡视、副组长参加咸阳市委巡察以干代训的形式,提高大家的实战能力,先后有5人次参加省委巡视,12人次参加咸阳市委巡察工作。同时,积极采用参观学习、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开展培训,确保打造出一支专兼结合的巡察干部队伍。
三是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保障机制。为确保巡察工作能够有序有效开展,在办公条件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市委市政府将原防疫站一座楼作为巡察办、巡察组办公大楼,大楼共16间办公室。将巡察工作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市委巡察机构干部待遇参照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干部执行。在经费和办公条件上做到全力保障,确保能够适应巡察工作需要。为巡察组配齐了电脑、打印机、保密柜等办公用品,各类条件一应俱全,满足日常办公需要。
四是压实整改责任,强化成果运用。及时部署中省咸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制定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明确整改的“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书”,把整改任务分解到具体领导、具体部门、具体责任人,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同题共答、同向发力,确保整改事项一个不落、见底清零。成立巡察整改督察和专项检查组,通过听、查、谈、访的方式,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党组织认真研究制定问题、任务和责任“三个清单”,落实好对账销号制度;定期召开巡视巡察整改调度会,梳理整改进展,动态分析整改成效,对已经整改的强调成果转化、对正在整改的进行督办、对长期整改的重点提示催办、对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讲明纪律要求,严把巡视巡察整改质效关,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