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切实解决群众“急愁难盼”问题,督促惠民富民政策落实。日前,兴平市充分发挥巡察监督和纪律监督联动作用,推动资源共享,凝聚监督合力,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据了解,为确保巡察工作“有的放矢”,提升巡察监督质效,此次专项巡察由市委巡察组和市纪委监委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八个专项巡察组,围绕停车收费问题、房地产领域、教育领域、医疗领域、社会保障领域、社会救助领域、生态环境领域、涉法涉诉涉信访积案八个方面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将巡察内容细化为21个方面,进一步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切实推动专项巡察取得实效。
此次专项巡察坚持将做细做实“巡察前半篇文章”与“后半篇文章”相结合,精心绘制“巡察流程图”。在前期准备阶段,市委巡察办负责筹备召开市委作风建设暨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巡察动员部署会议,组织对巡察组干部进行业务培训,汇编印发工作手册等资料;协调纪检监察机关,以及组织人事、政法、网信、审计、信访等部门向巡察组通报被巡察单位有关情况。同时,各巡察组根据通报情况,梳理形成问题清单,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收集被巡察单位情况和相关舆情信息。巡察期间,设置巡察意见箱,公开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在兴平新闻网站发布巡察预告。通过听取专题汇报、召开座谈会、组织个别谈话、受理信访、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调阅或复制资料、走访调研、提请有关单位协助、主测评和调查问卷等方式开展工作。此外,针对巡察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及时向被巡察单位进行反馈,对于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市纪委监委。整改落实阶段,巡察报告经书记办公会通过后,巡察组三日内向被巡察单位进行反馈,市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将巡察整改纳入日常监督重点,进一步加强巡察成果运用,做实巡纪联动“后半篇文章”。
“巡纪联动的模式,充分发挥‘巡’的利剑作用和‘纪’的常态优势。下一步,在开展专项巡察过程中,我们将严格要求各巡察组严格执行巡察工作各项制度要求,牢牢把握工作原则,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同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