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兴平市委自觉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强化巡视巡察成果运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近日,兴平市纪委监委部署开展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及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落实巡视巡察整改监督责任,确保巡视巡察反馈问题高质高效及时整改。
市纪委监委成立巡视巡察整改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专班,由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具体负责。抽调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30名同志成立10个专项监督检查小组,负责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和兴平市委第十九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落实的监督检查。要求在检查中对照全市各级各部门整改任务,列出监督清单,逐项对标对表,全面检查每项整改任务的整改进展情况,主要查看是否制定整改方案,是否成立整改领导机构,是否将整改任务明确到人,是否明确整改时限以及目前整改进度。
同时,要求各检查组高度重视提前谋划准备,检查中要实督严查着力发现问题,参与该项工作的同志要严守纪律,确保按时完成监督检查任务。
“巡视巡察整改不落实,就是对人民不负责。”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明确指出,本次整改专项监督检查突出抓好巡视巡察整改落实,综合用好巡视巡察成果,“督站位、督行动、督效果、督长远”,关注重点人重点事,用整改成效推动改革、促进发展。通过‘当下改’促进‘长久立’,从源头上铲除问题病根、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持续推动巡视整改成效常态化、长效化。